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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多个广告语被指不正当竞争 虚假宣传再添罪证

2016-09-07 10:46:20      来源:高峰财经网

  2016年9月5日,杭州G20峰会的热潮还没有退去,快消行业平地起惊雷,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诉武汉加多宝虚假宣传一案迎来终审判决,二审法院认定武汉加多宝等三被告宣传行为属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湖南高院最终认定,加多宝系列广告语的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需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600万元,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费用约24万元。加多宝王老吉间之间的拉锯战已长达4年之久,至此王老吉已取得了22场胜诉。

  加多宝“改名”、“10罐7罐”多个广告被指主观故意侵权

  2014年1月,王老吉因加多宝系列广告语的虚假宣传行为正面与之对簿公堂,期间不免“公婆有理”的口舌之争,经历一审、二审,两年8个月后,湖南省高院于近日做出终审判决,司法公正站在了王老吉一方,捍卫了王老吉的正当权益。

  湖南高院最终判决, 被告武汉加多宝发布包含“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加多宝凉茶获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广告词的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

  2012年,广药集团依法收回 “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加多宝则企图通过“狸猫换太子”的方式,将王老吉的品牌价值转嫁于加多宝自身。由此,加多宝便开始了一系列的侵权行为。

  首先,加多宝推出“全国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等改名广告,让王老吉的忠实消费者一度误认为王老吉已改名为加多宝,直接构成购买误导,严重侵害了王老吉的商誉。2013年1月,在王老吉的依法维权下,改名广告被法院诉中禁令禁止。在无底线追逐利益的行为被识破后,加多宝又绞尽脑汁,对其品牌采用歪曲事实的宣传手段进行夸大宣传,推出“10罐7罐”、“七连冠”、“配方”等多个广告语,均严重侵犯了王老吉的权益,被逼无奈的王老吉在多地将加多宝告上法庭。

  王老吉“得道多助”迎22场胜诉

  2015年7月23日,王老吉和加多宝系列纠纷案迎来商标仲裁后第一个终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七连冠”广告语案做出“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随后怕上火案、改名案、10罐七罐案也相继迎来终审判决,均以加多宝败诉收场。此次则是王老吉的第22场胜诉,法院的宣判再次证明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然而,从商标案的失利到系列广告语难得法律认同,法律面前难以占理的加多宝,总能巧妙利用消费者“同情弱者”的既定心理,以民营企业自居,大打同情牌,甚至宣扬法律对其不公、扮演弱势者,以博取消费者的同情,其种种行为的目的仍是最大限度赢得市场占有率。

  然而,只逞口舌之能最终掩盖不了赤裸裸的事实。

  多方资料显示,加多宝实属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外资企业,是香港鸿道集团全资子公司;不但如此,加多宝在利用外资身份在国内获得土地、税收等特殊优惠同时,仍对外宣称民企弱势形象,通过欺骗消费者最大限度窃取王老吉商誉。

  面对这样“无理搅三分”的狠角色,为了最大限度地捍卫民族品牌的正当权益,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王老吉选择以法律这把利刃斩断不法者的贪念。

  现在看来,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来形容加多宝的败诉再合适不过。纵观王老吉与加多宝二者多年以来的纷争,其背后所隐含的法律与道德层面的教育意义诚然是丰富的。加多宝此前作为王老吉这一民族品牌的经营者,本应懂得在法律范围内合法生产经营。然而,在“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被依法收回后,为了继续追求利益,加多宝以恶意竞争方式盗取国有资产,漠视甚至无视国家法律,这是法律与社会道德所不容的。

  如今,王老吉与加多宝的这场缠斗也快要告一段落,作为“得道者”的王老吉,终将迎来法律的公正判决,得到最后的胜利,而“失道者”加多宝也必然会遭受“寡助”的后果。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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