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房所参加互金保护投资者权益研讨会
随着2016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系列政策发布实施,互联网金融行业总体向好、风险下降,逐步回归理性。如何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良性发展尤其重要。
2017年3月15日下午,“两会看互联网金融暨保护投资者权益研讨会“在工信部成功举办。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中国证监会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李忠诚等领导出席了本次研讨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商业房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商房所副总裁于建颖女士代表商房所受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活动现场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从监管层面和消费者保护这两个方面谈了三个观点。他认为,首先要重视行为监管,完善投资的适当性制度建设。P2P风险最大的是资金运动端的不透明、风险,各种各样高风险事件出来以后的影响。但是,对投资者的保护谈的还比较少。如果从消费者的保护层面来说,不仅仅是投资,还要保护资金来源端的问题。其次是重视地方金融监管,建设多元化的纠纷协调解决机制。要完善地方的诚信体系,给予地方这种诚信体系的充分重视。要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监管的建设指标体系,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力度应该加强。最后是要培育成熟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教育,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
最高人民检察院李忠诚在发言中表示,首先,互联网金融符合当代发展需求,但是,发展中需要规范、需要安全、需要保护;其次,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立法有待于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立法而言,不仅要规范市场主体参与者的行为,也要规范监管者管理和监督的行为。刑事责任如何确定、追究的问题,这种是需要有新法来调整。司法机关也要考虑怎样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要从顶层设计考虑互联网金融的立法,从而促进监管。最后,互联网金融需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李忠诚认为应该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技术创新,提高保护能力和水平;其次是加大司法整治的力度,加大力度必须有技术的支持,互联网金融的线上交易的证据搜集是十分重要的。简单来说,要将互联网金融安全规范法治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李忠诚
中国证监会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表示,从对互联网金融当中的投资者的保护来说,不管是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者保护,还是一般消费者的保护,还是一般投资者的保护,实际上是公民权利的保护。而投资者的保护首先要注意自我保护,投资者要充分认识现行的法规、政策、政府行为,不规范、不理想,有的地方,甚至是不符合、不到位的。要充分认识中国目前面临的一些现实的风险,要敢于争取自己的权益。他认为,当前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保护的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一个是股票市场上投资者保护的问题。二是新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包括一些私募类的理财产品可不可以如其兑换的问题。三是大宗商品市场的投资者保护。从法规建设、政府自身的改革、加强资本市场的信息服务、扩大投资者的救济渠道、加强资本市场的国企改革、、加大资本市场的供给等方面来完善。
中国证监会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商业房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商房所副总裁于建颖女士认为,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需要从信息披露、风险揭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测、销售规范等多重角度入手,建立起相应的行业规范,同时,对投资者加强金融普及教育。但归根结底,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而言,最根本的还是企业自身练好内功,提高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保证投资者最基本的投资安全,才是重中之重。本着对金融的敬畏之心,商房所一直十分注重平台的风控建设及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商房所希望能够通过自身模式的建设,做出安全表率,力争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百年老店“。
商房所副总裁于建颖女士(左一)
来自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高层代表,也分别就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从之前的“促进”到现在的“警惕”以及如何保护投资者及平台的合法权益等话题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