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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海宁市龙桥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航空小榨菜片经抽检铅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海宁市龙桥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航空小榨菜片(商标:菊花+图形商标、规格型号:18克/袋、质量等级:/、生产日期:2023-01-11)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NY/T437-2012《绿色食品 酱腌菜》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生产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上述航空小榨菜片为桐乡南日蔬菜一公司委托海宁市龙桥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加工生产。因桐乡南日蔬菜一公司不属本局管辖,已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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