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这意味着,企业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时点,又往前推了3个月!
减税兑现时点“上新”后,企业可以选择在哪些时点享受政策红利?万一错过了申报时间,还有办法补救吗?今天的《税务一点通》节目,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王卫平走进湖北之声,为您拉直“小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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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现在,只要不在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六大行业之列,几乎所有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在按实际支出金额扣除的基础上,还能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简单来讲,每投入100元钱开展研发,企业就能享受25元的减税优惠。投入越多,减税也就更多!
为了激励市场主体“加码”研发创新,今年,“税小二”再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方式进行了优化。
“企业在7月份预缴第二季度或者是6月份的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自主选择就上半年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顺着时间轴,咱们来捋一捋:3年前,企业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兑现研发减税红利;2021年,可以在当年10月预缴申报时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2022年,这一阶段性政策变成长期制度化安排;今年起,在原有10月份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享受时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7月份预缴申报这个享受时点。
“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当于将企业享受优惠的时点提前了3到8个月。这一次的安排呢,相当于再提前了3个月。这对于资金紧张或者是科研投入比较大的企业是非常有支持作用的,企业可以尽早享受政策红利,缓解资金压力,更有底气投入研发。”
2022年度汇算清缴刚刚结束。“税小二”拿出了一组热乎乎的数据:这一年,咱们湖北一共有22736户企业享受研发减税优惠,加计扣除金额917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229亿元。这里面,有1万4700多户企业选择在去年三季度提前兑现减税红利,127亿元资金“活水”提前流向科技创新。早投早见效,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税小二”提醒,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时点现在增加到了三个,最快下个月就能申报办理,错过还能追溯享受唷。
“一个是7月份申报预缴时选择享受;7月份未享受的,可以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享受;如果7月份和10月份都没有享受,企业还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另外,对于汇算清缴期间未选择享受的,企业还可以追溯享受优惠,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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