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剪辑 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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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知名艺人胡兵“50万积分被东航清零”冲上热搜,后当事双方回应“已第一时间沟通”。
胡兵自述50万积分在疫情期间“跑掉”,引起了不少网友共鸣。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国内多家航空公司的会员积分有效期各有不同,大多数为3年。而航空公司现行积分规则是否合理、积分兑换设置限期是否合法,积分清零航空公司是否有告知义务等,再次引发热议。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航空公司积分规则应该把疫情作为一种不可抗力,双方不承担责任继续履行,或者延迟履行。若航空公司单方面直接把积分清零,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等。
律师分析称,从法律角度来说,基于公平原则的前提下,作为格式条款制定者的航空公司有法定的提示或说明的义务。消费者在加入会员时,也有了解注意积分规则的义务。
胡兵投诉东航积分清零 (视频截图)
胡兵称其东航50万积分被清零
胡兵在视频中自述称,他是东航的白金会员,积累了50万积分,在疫情这几年里,积分却被清零了。在与东航客服沟通时,他被告知,会员个人账号的积分情况是通过简讯联系通知的,不通过电话联系,双方沟通无果。
6月19日,记者从胡兵工作室微博账号看到,东航已在第一时间与其进行沟通,并详细说明了积分规则。东航的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表示,关于此事,“我们会专注倾听,持续提升。”
此前,媒体报道提到,东航客服工作人员表示,东航会员积分制度在2021年9月发生过一次变动,此前时间段的积分有效期固定为36个月,若36个月内不使用,将自动失效。在2021年9月后的积分滚动有效。
航空公司积分清零并非个例。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发现,不少消费者因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积分,导致积分过期失效,但航空公司并未妥善处理。
2022年12月,有消费者投诉,此前获得近2万的国泰航空亚洲万里通积分,因疫情原因并未兑换使用,航空公司表示积分不予延期;2023年4月,消费者投诉,由于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兑换,海南航空清空里程9万积分;2022年8月至今年5月,多人投诉东航未做航空里程过期提醒,强制过期2.65万至6.1万不等的积分。
双方回应 (微博截图)
积分有效期3年是否属霸王条款?
据媒体梳理,飞行里程积分是航空公司为了留住乘客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不同航空公司的里程积分标准不同,但均对里程积分设置了有效期,大多数为3年。
据国航的在线客服介绍,“凤凰知音”会员账户中积累的里程,自航班飞行日期或非航空消费日期的当月起36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使用里程兑换所需产品或商品,里程到期未使用将自动作废。2020年6月1日起,“凤凰知音”针对银卡及以上级别会员推出里程延期尊享产品,上述会员的里程有效期,在现有36个月的基础上适当延期3至12个月。
南航在线客服介绍,里程有效期为36个月(如有特指除外),乘机里程自航班日期起开始计算有效期,非乘机里程自入账日期起开始计算有效期。铂金、金、银卡会员在其级别期内不会发生里程失效,如降为明珠卡仍会有12个月的里程保护期。此外,明珠卡会员在里程到期前成功注册“南航里程延期计划”,80%的到期里程将会自动延期12个月,每笔到期里程仅执行一次延期。
吉祥航空在线客服表示,其积分自会员活动当月起24个月内有效。在积分有效期内,会员可以使用积分兑换奖励,有效期内未使用的积分到期将自动清零。
厦门航空在线客服表示,其积分有效期为3年,奖励积分的有效期为自乘机日或在合作伙伴处消费兑换日算起第4个连续公历年的12月31日(即每三年清零一次),在此期间没有兑换使用的积分将会过期清零。活动产品额外获赠积分为一年有效期,不参与定/保级。
航空公司积分清零规则(媒体报道截图)
航空公司积分设置有效期属于霸王条款?对此有网友认为,积分清零不合理,不应设置期限。
19日,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从本质上讲,积分的性质属于消费者消费之后折现的积分,每个等级享受的服务不同,包括兑换、升舱等。因此,积分是享受其他权益的一个基础,对消费者的影响很大。
判断航空公司能不能清零积分,需要看具体的规则约定。朱巍认为,积分本质的规则类似于合同事先约定,用户选用了航空公司的这项服务,在服务协议里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消费多少钱有多少积分,积分保存多长时间,只要消费者事先同意了,事后就必须按照这个积分的规则去履行,包括是不是清零、保存多长时间等。如果没有其他因素影响,不涉及霸王条款问题。
积分有效期是否应因疫情顺延?
艺人胡兵是因为疫情期间出行受限导致积分过期,而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有会员表示,疫情期间存在无法出行和积分无法使用的情况,航司应该适当延长积分有效期。
对此朱巍表示,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特别提到了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问题。
疫情期间,航班减少,公众出行率降低,影响到了包括积分兑换、积分保级、继续履行等。《指导意见》也特别提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
朱巍认为,航空公司积分规则应该把疫情作为一种不可抗力,双方不承担责任继续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换言之,航空公司应该把疫情期间的积分顺延,但也并非无限度地顺延,要有科学的依据。若航空公司单方面直接把积分清零,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等。
用户投诉航司清零积分(投诉平台截图)
积分清零航司是否有告知义务?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发现,有用户投诉航空公司清零积分,而自己并未收到相关通知。也有网友指出,清理积分是服务业的行规,办会员时说得很清楚。那么,航空公司是否有告知义务?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华此前对媒体表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张晓华分析称,从法律角度来说,基于公平原则的前提下,作为格式条款制定者的航空公司有法定的提示或说明的义务。就现有法律法规而言,一方需要何种方式进行告知另一方,并未进行针对性规范。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在加入会员时,也有了解注意积分规则的义务。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荣则对媒体表示,消费者需要查询积分规则中,商家是否提及以何种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比如明确发短信、语音电话、App通知推送等方式。如果商家并没有通过规定方式告知,那确实是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表现。如果并没有具体规定,那么消费者在享受积分兑换权利时,也有主动了解积分规则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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