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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9岁女子赵倩结婚2年被家暴16次,导致遍体鳞伤内脏破裂一事,引发网络关注。目前,其丈夫霍元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拘。警方称,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26日,赵倩的公公通过媒体发声称:“我儿子对儿媳相当好,她经常夜不归家不带孩子,身在福中不知福。”赵倩对此予以否认。(据6月26日大风新闻)
赵倩躺在病床上(来源:大风新闻)
任谁看了赵倩躺在病床上,瘦骨嶙峋,浑身插着管子,身上伤口狰狞的样子,都很难理解其公公这句“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话,是如何说得出口的。结婚才两年,就已经被打到伤情危重,多处内脏破裂,目前需要终身挂粪袋,这对任何一个人而言,怎么可能是“身在福中”,又何来的“对她相当好”?身为长辈,能说出这样的话,更让人对赵倩在这一家庭中的处境深感同情。
且不说,赵倩对于其公公所言的“每月给8000元零花钱”“经常夜不归宿不管孩子”“谎称初婚,其实曾经结过两次婚”等说法都明确否认,就算这些是真的,她就应该遭受如此恶劣非人的对待吗?
警方出具的伤情鉴定通知书(来源:大风新闻)
婚姻关系既是互相尊重、相扶相携的情感关系,更是庄重严肃、不可侵犯的法律关系,任何矛盾和纠纷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无论任何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另一方都不应该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发泄愤怒,这应该是为人的基本常识和素养,也是不可逾越的法律道德底线。
因为夫妻关系出现矛盾就要施加暴力,因为妻子不顾家就要拳脚相向,因为妻子想离婚就下狠手殴打,这些无非都是为了掩盖和洗白自己的恶行,而牵强附会的借口。在家庭暴力中,施暴一方往往对受害者吹毛求疵,挑三拣四,放大其任何一点所谓的“不当之处”,甚至渲染“受害者有罪论”,以此为自己的暴力行为辩解,搅出“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浑水,事实上只是更凸显出自身的暴戾和冷漠。
任何理由,不管是冠冕堂皇也好,生拉硬扯也罢,都不是对他人实施暴力的借口,不管是不是在家庭内部,是不是处于婚姻关系之中,都不应该逞凶斗狠,对他人滥用暴力。霍元对自己的结发妻子暴力相向,已经是极其粗暴蛮横的行为,更何况他并不是某一次争吵中,一时冲动地动手,而是长期、多次、反复、有预谋地施暴殴打,这种恶行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洗白,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否则如何彰显法律对弱者的保护,如何展现遏制家暴犯罪的决心,又如何对家暴者产生震慑呢?
从相关报道来看,赵倩其实一直在努力自救,她曾多次向当地妇联求助,还请求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依法给她签发人身保护令,对于这样一位不幸的、勇敢的女性,法律和社会应该给予她更坚定更有力地保护,让犯罪者付出代价,让受害者得到安全,这样才能真正彰显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也才能真正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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