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事引发关注,关于此事判罚是否恰当的争议也在网络上持续发酵。7月8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对黄德义的申诉已立案审查。
通报称: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办理好申诉审查相关工作。
村民花13万搭浮桥收费被控寻衅滋事罪
(资料图片)
黄德义是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据红星新闻报道,上世纪90年代,黄德义的三哥想在洮儿河上摆渡。身为教师的黄德义出了4000块钱,造了三艘铁皮船,连接在一起,和三哥一起摆渡。
2014年,黄德义又焊了十三艘铁皮船,搭建了一个固定浮桥。“宽1.5米,长7.5米,把船横着用木板连起来搭成固定的浮桥,水面宽就多用几条,窄就少用几条,随时跟着水面宽窄调整。而且桥也不是一直搭在河面上,汛期水太大了或者冬天上冻了,桥就从水面上撤下来,一年差不多能搭五六个月吧。”
搭建浮桥的铁皮船,如今都已闲置(图源:红星新闻)
“光焊船体就花了13万多,还有搭建的费用。”黄德义说。据悉,这座成本超13万元的浮桥搭了四年之后,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
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7月,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比检察院指控数额要多出近一万元,为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分别被判处不等有期徒刑及缓刑。
但黄德义一直在为自己的案件申诉,他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今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申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随后,黄德义继续向白城市中院申诉。
吉林洮南回应,那里是乡间地头,建桥不是说搭个拱桥就过去的
近日,黄德义私建浮桥被拆一事再引关注。7月5日,《农民日报》评论文章追问道,2018年浮桥被拆后,群众的出行难题并未解决,有村民去河对岸种地、运货要多绕路70公里,原本十几分钟的路程得走3个多小时。这么多年来,村民的现实困难就摆在眼前,相关部门留给人“只执法、不办事”的印象。
《农民日报》发文
“搭桥不是想在哪里搭就在哪里搭,需要有等级公路,必须得在等级公路之上才能有桥梁。”7月6日,吉林省洮南市交通运输局一名了解此事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解释,“不是说村民在那搭浮桥,拆除之后咱们就可以在那建桥,因为那都是乡间地头,建桥不是说搭个拱桥就过去的,必须得有延伸到多少米,涉及等级公路,还要占老百姓的地。”
该工作人员介绍,洮儿河两岸分属洮北区和洮南市,两地分界线经过洮儿河,“所以说建桥不是说咱们洮南市说建就能建起来的,还需要和上级打申请。”据其介绍,目前在离原浮桥“不算太远”的高等级公路上,已经有建桥的计划,位置在洮北区东胜乡和洮南市福顺镇的交界处,可行性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都已经完成,正等待国土用地批复。
(极目新闻白城中院、澎湃新闻、红星新闻、农民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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