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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7月4日,国家医保局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工作重点,研究起草了《谈判药品续约规则(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纳入常规目录时间节点更新,新增常规目录纳入条件:《谈判药品续约规则(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纳入常规目录条件为2019年目录内谈判药品,连续两个协议周期均未调整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的独家药品。新增纳入常规目录条件为谈判进入目录且连续纳入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超过8年的药品(2017年版目录谈判药品自2018年起计算,2018年版目录谈判药品自2019年起计算,2019年及以后按目录执行年份计算)。
简易续约条件更新,预算增幅由150%-200%下调至100%:谈判药品续约规则(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中不调整支付范围的药品进行简易续约的条件为未来两年的基金支出预算增幅不超过100%(与本协议期的基金支出预算和本协议期的基金实际支出两者中的高者相比)。而在2022年版本中,该项增幅为150%-200%。
简易续约规则调整,纳入谈判目录4年以上的产品降幅减半:对不调整支付范围的药品续约定价规则以及调整支付范围的药品续约定价规则中,根据药品纳入目录时间长短进行了细分,纳入目录4年以内的产品降幅计算规则不变,纳入目录超过4年的品种支付标准降幅减半。
简易续约其他规则调整:新增重新谈判确定价格降幅以及适应症增加药品降幅扣减规则,医保基金支出预算计算方式改变,医保基金支出预算从2025年续约开始不再按照销售金额65%计算,而是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费用计算。考虑到参照标准的变化,医保支付节点金额也相应调增。原“二、规则”下2亿元、10亿元、20亿元、40亿元从2025年开始相应调增为3亿元、15亿元、30亿元、60亿元。另外考虑到新冠疫情和相关药品需求较难预测,对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药品,如基金实际支出超出基金支出预算的,经专家论证后,本次续约可予不降价。
重新谈判条件予以调整:新增企业申请重新谈判且符合条件的药品。
医保续约新规边际转暖,看好创新药预期反转:本次医保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各项变化边际转暖,创新药支付环境进一步改善,看好医保助力国产创新药放量。
投资建议:建议关注集采出清、业绩触底反弹的仿创转型公司,和具有技术平台及出海潜力的创新药公司。建议关注恒瑞医药,百济神州,科伦药业等。同时看好国内创新药市场情绪回暖带动中长期研发市场需求提振,看好创新产业链龙头企业,建议关注药明康德、药明生物、康龙化成、泰格医药、凯莱英等。
风险提示:医保政策调整风险,创新药集采风险,仿制药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产品研发不及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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