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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阳、天津、南京等城市发布公积金新政。
5月24日举行的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通知》明确,在衡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对于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5月25日起,天津住房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据澎湃新闻报道,天津公积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家庭有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公积金贷款不再放贷。如果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公积金贷款仍可放贷。在满足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套数以购房交易的时候,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记载于交易合同文本上的购房套数为准。
5月25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对于无房单身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800元。对于无房已婚职工,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2400元提高至36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按年计算的最高限额,单身职工21600元/年,夫妻双方43200元/年,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职工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职工与出租单位的约定,定时办理提取手续,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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