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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MaxMara旗下金玛(天津)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0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65万余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从MaxMara关联公司琳玛(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购进针织外套11件(平均进货单价2261.25元)和针织衫3件(单价2610元),除库存2件备检样品外,其余以4560元-6000元不等的价格售出。上述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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