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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河北石家庄一舞台上,某乐队成员在演出时突然当众脱掉裤子,引发热议。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随后发布通报,责令涉事公司立即停业整顿,并已对涉事乐手行政拘留。
对此突发状况,责任谁来承担?观众拍到乐手脱裤子画面并传播,有何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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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乐手在表演舞台上当众脱裤子的行为,不仅危害公序良俗、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也已涉嫌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需承担拘留、罚款的处罚。音乐演出的主办方作为演出的组织者及盈利收益者,需对演出内容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营业性演出不得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情形,不得有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情形,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营业性演出有以上禁止情形的,将面临被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或将被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过程中若突发此类情况,作为主办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依法报告给文化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
在此次事件中,台下观众拍下了乐手脱裤子的视频,并导致视频大范围传播的行为,也存在多重法律风险。首先,该演出为现场音乐演出,拍摄、录制、传播表演内容需要获得著作权人、表演者的同意,否则可能会因为侵犯著作权被追究法律责任;其次,因表演涉及到表演者出镜,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需获得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传播可能会被表演者追究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最后,如果表演内容涉及到淫秽行为,传播该视频还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可被行政拘留及罚款。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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