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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南通一位网友发布视频称,在瑞幸咖啡购买的两杯拿铁2/3是冰块,喝几口就没了,引起不少消费者共鸣。
8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起“破冰行动”,联手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倡议: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倡议广大餐饮经营者:
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购买饮品时,餐饮经营者应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饮品存在确实无法去冰或饮品为特定的冰与配料结合等情况,餐饮经营者应在点单页面明确标注或在点单时提示消费者注意。
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只有按照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消费、消费什么、以什么方式消费,其消费需求才能真正得到满足。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等个性化选项,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可以将饮品和冰分开,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购买饮料时,默认购买的是饮料而不是冰。餐饮经营者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若消费者对加冰容量提出质疑时,餐饮经营者应予以及时、正面的答复。
不久前,江苏省消保委也就饮品过度加冰现象发声。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面对“去冰”的制作请求,商家多以“影响口感”“固定配方”作为回绝消费者的托词,拒绝换位思考,保持着独家研发的品牌姿态。但“一杯饮品2/3杯都是冰”的现象,不禁让消费者生疑,大量加冰是否为商家减少成本的伎俩。除冰沙、冰淇淋类饮品,冰块本就是由制作者另外添加到饮品中,何来无法“去冰”的说辞?点单页面没有单独选项,商家解释可以通过备注的形式“去冰”,这是人为增加消费者的交易沟通成本,有意限缩消费者自由选择的空间。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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