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大的侵权索赔案件——“王老吉”商标被侵权案今日在广东省高院正式开庭,王老吉请求判令6家侵权加多宝公司对其进行经济损失赔偿,加多宝面临索赔额度将高达29亿元。
事实上,该案可追溯至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由鸿道集团(即加多宝母公司)董事长陈鸿道行贿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王老吉”商标的生产经营权归广药集团。这表明鸿道集团及加多宝能够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截止2010年5月1日。
为此,广药集团提出起诉,要求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29亿元,加多宝在全国的6家公司均为被告对象。
王老吉委托广州知仁会计师事务所,对工商登记档案中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检验报告书》记载的加多宝2010年至2012年的年度审计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做了专项分析,估算出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6家涉案加多宝公司净利润为293015.55万元。
目前,知识产权已成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国家对其保护力度也逐步增强。作为百年老字号民族品牌,王老吉在保护品牌核心资产上寸土不让,据理力争,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在依法治国的趋势下,相信法院会做出公允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