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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301268)于5月31日发布公告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二期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全资孙公司肇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铭利达)拟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二期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二期项目投资合同”),在肇庆高新区动力大街以北、铭利达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一期项目以西建设“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二期项目”。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二期项目 2、项目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中设备投资1.2亿元人民币。以上为合同初步测算的预估金额,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该投资金额不构成公司对此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 3、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生产光伏逆变器、储能等及其精密结构件。 4、项目用地:该项目选址位于肇庆高新区动力大街以北、铭利达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一期项目以西,规划用地约60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5、项目建设进度: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协调职能部门于2023年7月底前依法完成供地,肇庆铭利达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实现竣工、投产(竣工标准一般为主体厂房竣工且设备安装完成,容积率不低于2.0),投产之日起18个月内实现达产。本次项目建设时间较长,可能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签署的合同推进项目进度。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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