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山西高平市政府网30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高平弓鹏口腔诊所因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被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3〕104号 | 高平弓鹏口腔诊所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高平弓鹏口腔诊所 | 92140581MA0KKLFB7R | 弓鹏 | 高平弓鹏口腔诊所经营超过有效使用期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及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过期的34盒一次性口腔器械盒;3、罚款10000元。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4日 |
Copyright @ 2008-2017 www.gxff.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创新网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58 55 97 3 @qq.com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