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胡先生在某社交平台发帖吐槽,称自己用相机拍摄的深圳天文台照片被不明身份者盗图,将画面中的自己P掉后参加了深圳某手机摄影大赛,最终还拿到了一等奖!对此,胡先生感到非常离谱和愤怒,他向该摄影比赛主办方提出抗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目前,主办方已经取消了盗图者的一等奖,但双方尚未就赔偿细节达成一致。(据8月23日上游新闻)
胡先生拍摄的原片(图源:上游新闻)
这张被盗图片能获奖非常离谱。
(资料图)
其一,这是手机摄影比赛,而作者是用尼康Z9相机拍摄的。评委只要查看原图exif信息,一眼就能看出,该图片不符合大赛的投稿条件。盗图者称图片系华为Mate30pro手机拍摄,主办方就信了?
其二,盗图者将图片中的人去掉后,但人手中举着的光源还在,人的影子还在地面,后面的栏杆处理得非常不自然。一般来说,主办方对图片中的元素是否进行过编辑处理,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用专业的软件同样能够查出来是否有PS的痕迹,但主办方就没查看一下?
其三,这张被PS过的作品,获得的还是最高奖项一等奖,大赛如同儿戏,这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
总而言之,就是盗图者的PS水平极其低劣,然而却欺骗过了主办方,这就让人怀疑主办方的专业性了。另外,主办方虽然取消了盗图者的一等奖,但原因是“投稿者表示自愿退出比赛”,而非主办方在查证核实后发表声明,谴责盗图者的行为,主动取消其获奖资格。如此模糊是非可还行?
不追究盗图者责任,也不提供盗图者的个人信息,同时拒绝道歉,必然会让人联想,这里面是不是有猫腻。
盗图者P掉胡先生人像后的参赛照片(图源:上游新闻)
公开资料显示,“山海鹏城 星辰掠影”深圳市手机天文摄影大赛于5月25日开始,主办方包括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气象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也就是说,大赛有相关政府部门参与。
然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称,“是由其他单位承接的”。难道,这么多“主办方”就是挂个名完事,并没有直接参与评奖的过程,任由别人乱来?
组委会表示,支持有关利益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发现的涉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然而,他们并未提供盗图者的具体信息,这就是其所说的“支持”吗?
错了就错了,主动道歉并协商赔偿就行,原作者“要求盗图者书面或当面的道歉,主办方要在公众号上道歉,最后是6500元的经济赔偿”的要求高不高,双方可以沟通协商,但主办方拒绝沟通、擅自关闭(网络)会议、在沟通群里全员退群,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举办摄影比赛已经不专业了,事后处理问题,是否可以再“专业”一些?
如今,主办方如此支支吾吾,会不会有别的隐情呢?毕竟,出现如此低级的失误,不像是专业机构举办的活动。投稿者是谁,为什么没经过专业审核?盗图如何能获奖?这些信息,当地有必要调查并公开说明。否则,还真难逃“暗箱操作”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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