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是影响国计民生的支柱行业,它的波动尤其是步入下行周期时,通常会引起广泛关注。二战后日本出现过两次地产危机,分别在1974-1977年和1991-2009年,两次的触发因素迥异,影响范围和程度截然不同,也采取了不同应对举措。本报告对日本战后两次地产危机的背景、导火索和应对政策进行梳理,力图为其他国家在房地产市场出现拐点时,如何应对提供参考。日本战后经历了两次地产危机,分别是1974-1977年和1991-2009年。两次地产危机的原因迥异,政策应对方式也有明显差异。
上世纪七十年代日本的房地产危机,本质上是经济周期的一个缩影。“石油危机”短暂打断了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趋势,房地产市场随经济转冷而下滑。但经济短期“阵痛”,没有改变日本房地产市场的长期支撑,适龄人口的住房需求、产业升级的技术优势,推动日本城镇化进程持续,这些刚需因素成为支撑日本房地产业迅速反弹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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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采取逆周期调节政策来扩张需求:一是货币政策转向并维持宽松,刺激经济发展;二是给住宅贷款利率给予补贴,推动房地产信贷增长;三是通过积极财政政策,大规模投资基建,推动公共土地价格回暖。
在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组合的作用下,日本经济迅速走出低点,企业与居民预期改善,房价也于1978年开始回升,经历了长达14年(直到1991年)的上行周期。
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日本地产危机,直接原因是金融泡沫被刺破,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地产周期、经济周期和金融周期共振。其中,地产周期是指适龄人口拐点到来,叠加城镇化进程放缓,房地产需求趋势性走弱;经济周期是指广场协议后,日元快速升值,日本逐渐丧失出口优势,经济增速下台阶;金融周期是指广场协议后,日本采取长期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金融投机盛行,资产泡沫兴起。资产泡沫破灭后,日本包括地产在内的各类资产价格进入漫长下行周期。
这一次危机暴发前,日本地产高度金融化,有三方面背景:第一,主银行制度下,日本金融系统(尤其是银行)与实体企业深度绑定,这助长了企业的投机风险,也增大了金融系统的脆弱性;第二,地产长期繁荣,助长了居民与企业加杠杆投机的情绪。尤其是企业大量投资土地和商品房,产生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第三,大藏省集财税货币大权于一身,日本金融体系缺乏透明和系统的监管体系。
投机热潮下,日本房价泡沫迅速膨胀,在1985-1991年的6年时间里,日本全国房价虽然仅上涨了48.9%,但东京都的住宅在短短5年内房价上涨了约106.3%。随着货币政策从极度宽松骤然收紧,加之土地融资政策管制,直接刺破资产泡沫。日本房地产价格又在10年的时间里,下跌了近80%,跌至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
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日本房地产危机,持续了近20年。在此过程中,日本政府采取了三类措施:
第一,调控政策从紧缩转向宽松。放松刺破泡沫的货币政策与地产政策,但这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拿掉刺破泡沫的最后一根稻草政策收效甚微。在上述政策调整无法解决问题之后,日本政府方才认识到需要调整土地等政策,但直到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政府才全面放松土地政策。此外,在泡沫破灭后的下行周期中,日本政府还通过积极财政政策来扩张总需求。
第二,重塑金融系统,强化金融监管。日本房地产危机,表面上是政策收紧引发的资产价格暴跌,但实际上也是制度长期不合理所累积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释放。主银行制度下银企风险相互传导,不良债务有扩大风险;大藏省的集权,便于隐匿银行不良资产,政府难以评估银行资产质量以便有效投入金融资源救助。地产泡沫破灭后,出现在企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地产及相关资产需要重新定价,这也依赖于较为透明的金融监管体系。政策改革金融体制,分化大藏省权利,同时集中监管权利,主要措施有两个方面:一是确立日本银行的央行地位与独立性,强化金融系统的透明性和多样性;二是集中监管权利,确立金融厅作为日本金融监管体系的最高行政部门,细化了对于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
第三,立法成立专门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一方面,日本成立专门的不良资产处置公司与整理回收银行,处置不良资产。1993至1997年,日本先后成立了共同债权收购公司、住专债权管理公司、东京共同银行,专门收购和处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1998年之后日本政府提出“金融再生计划”,政策层面不再“无条件救助”,政策介入银行破产,并引导不良资产处置向市场化、开放化的方式进行。另一方面,政府向重要金融机构注入流动性以应对不良负债问题。
复盘日本战后两次地产危机和政策应对,发现有以下五点启示可供参考。
第一,根据触发因素不同,地产危机至少有两类:一种是由外生冲击引起的收入和经济下行,传导至房地产市场;另一种则是,房地产行业陷入内生困境,通常是经济周期、金融周期与地产周期的共振,地产步入长周期下行。外生冲击引发的地产危机,影响时间较短,影响范围也相对更小。但当房地产行业陷入内生困境时,往往伴随着地产金融化,面临经济增速下台阶、地产行业调整等中长期的困境,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真正解决。
第二,两种类型的地产危机有着不同的政策应对方式。外生冲击引发的地产危机,往往可通过需求扩张政策来解决,包括降低房贷利率、促进收入增长等手段;而房地产行业的内生困境,通常还伴随着金融危机、经济增速下台阶与行业调整,在金融风险出清之前,经济与地产可能难有趋势性好转,政策重点在于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与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第三,危机应重防范,宏观政策应灵活适度,避免大起大落。
第四,中长期看,房地产需求取决于适龄人口规模、城镇化率水平、经济生产率等因素,政策也应注重改善人口、城镇化以及产业升级等中长期因素。
第五,系统性风险背后往往有深层次的原因,当房地产高度金融化后,金融体系改革是房地产走出内生困境的重要举措。
风险提示:日本房地产、金融体系及问题和我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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