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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600220)于5月25日发布公告称,鉴于近年来煤价上涨,并持续在高位震荡。公司整体考虑效益和江阴市政府热电联产规划,决定关停热电车间机组,公司热电车间不再进行发电业务,同时拟与浙江立德签订《旧设备拆除转让合同书》,对旧热电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整体打包拆除和转让。公司热电车间关停之后,公司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热电”、“璜塘热电”、“大丰热电”)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从事原热电相关业务。 公司整体打包拆除和转让热电车间关停后闲置的旧热电设备及配套设施,浙江立德向本公司支付 900 万元(含税),拆除费用由浙江立德承担。截至本公告日拟拆除转让的该部分资产账面原值 22,642.04 万元,账面净值 4,460.96万元。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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