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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宏老湘亲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结果公示福州市台江区政府网近日发布福州市台江区宏老湘亲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该餐饮店使用的青菜碗经抽检不合格被警告。核查处置结果公示如下: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检验报告于2023年5月6日对当事人经营中使用的青菜碗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结论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当事人经营中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综上,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经营中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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