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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站消息, 南京市江北新区一运输服务部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建筑渣土受到行政处罚。
信息如下:
南京市江北新区XXX运输服务部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处置建筑渣土,该服务部不能提供处置建筑渣土批准文件,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渣土和计12立方米左右,其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擅自非法处置建筑渣土的行为,参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第500条规定,属于从重情形,现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对处置单位南京市江北新区XXX运输服务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运费伍佰元(¥500元),合计贰仟伍佰元(¥2500元)的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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