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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淄博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6日,由淄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和市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联合发起的“以旧换新”省心购房企业签约仪式举行,全市首批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代表签署合作协议。
报道提到,“以旧换新”即旧房换新房,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联手,加速存量住房销售成交,优先提供优质房源,满足购房者置换需求,助推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
记者查询发现,8月30日“淄博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购房倡议】“以旧换新”省心购房倡议书》。
《倡议书》提到,“以旧换新”基本流程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意向客户沟通置换需求,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意向客户选择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的新房楼盘选定新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意向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并向新房项目交纳新房意向订金;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存量住房进行查证、验房、实勘等;意向客户完成新房购买手续。
在《倡议书》中,也提及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合理规划房屋置换方案,做好置换风险兜底工作。存量住房在约定时间内成功售出,客户可以依次办理新房购买手续。存量住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退还订金。
潇湘晨报记者陈诗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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