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锐评|将职业打假人移送警方?防止打假变成“假打”没毛病
近日,四川德阳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告诫书》,其中提到,将积极广泛征集、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利用投诉举报进行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恶意投诉举报人的责任,却在网络传播中变味,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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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什邡市市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传将职业打假人移送警方的说法不准确,“达到一定金额构成刑事犯罪后,会交由警方处置。”(据8月23日新京报)
相关新闻视频截图 来源:新京报
其实,什邡市之前的《告诫书》内容已经说得很明白,严禁以牟利为目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知假买假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一旦判定为恶意投诉,市监局将不予受理,对已受理的将立即终止调解,并建立恶意投诉举报台账。只有在获取利用投诉举报进行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后,才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恶意投诉举报人的责任。此前,各地已经有多起职业打假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而被立案侦查的案例,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则告诫书,被掐头去尾“标题党”之后,就变成了“一刀切”地“将职业打假人移送警方”,如此歪曲解读,已经跟造谣没什么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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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都是依法受理,依法处理,有法可依的操作,监管部门为什么要专门发这样一封告诫书,还引发如此误会?官方回应称,是因为近年来,职业打假人进行恶意投诉比例增高,有些人甚至反复不停地纠缠、骚扰,浪费大量行政资源,阻碍企业正常经营,所以才发了告诫书,警告部分钻空子的人,不要妄想利用公权力来谋取私人利益。出发点也是为了更好地普及法律,更好地依法行政,没有什么毛病。倒是那些断章取义,恶意解读的人,存着什么心思,令人费解。
从这一风波也可看出,如何应对“职业打假”,已经是当前市场监管中一个很重要,很急迫的课题。一方面,职业打假人很多时候也是消费者,消费者依法维权是正当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便得利,也是为消费者鼓与呼,净化市场环境,有其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一些职业打假人为了谋取私利走上歪路,采用非法手段,柿子拣软的捏,常伴有变相索要或敲诈行为,滥用行政、司法等公共资源,让打假变成了“假打”。近年引发了舆论热议的“女子卖150碗熟肉被判赔5万”事件,以及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一家餐馆甚至被举报49次的事件,更是将“职业打假”推上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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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行政监管部门主动直面,并且依法监督“职业打假”行为,其实是值得鼓励的。不然,任凭一些怀有私心的人,把维权当成生意,把“打假”变成敲诈,只会滋生更多乱象,扰乱市场秩序,让很多本就很艰难的中小商家更加难以生存和发展。如果职业打假变成一个“暴利行业”,更是对社会诚信的挑衅。
应对“职业打假”,不光要告诫,要督促,还要有切实可行的、高效规范的手段和措施。一些地方的市场监管局专门成立应对职业打假办公室,集中力量汇总,分析,处理,提高效率,快速解决;一些地方市场监管局与法院等司法部门联手,通过研判法理,制定了《职业打假人规制性答复》,对每一起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后予以规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所以,作为监管部门,对于职业打假的处理,不能疲于应对每一个投诉个案,更不能为了息事宁人和稀泥,而应该主动出击,多想办法,建立权责分明、科学规范、运转有效的“职业打假”应对机制,依法规范投诉举报行为,协调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市场的繁荣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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