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沪监管黄处字(2019)第012018001865号)显示,经查,上海智美颜和于2016年4月14日成立,2017年8月6日开始,该公司在其官网“真人案例”一栏发布医疗广告,内容包括“音波提拉真人案例”、“瑞蓝True-Lift真人案例”、“面部脂肪填充真人案例”等。广告中利用xx卫视主持人xx等19名患者的形象作证明,包含相关患者诊疗前后照片形象对比等内容。
公告称,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责令上海智美颜和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2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这并不是上海智美颜和第一次因发布违规广告挨罚,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6日期间,上海智美颜和在其微信号发布“囊括全球顶尖的医美专家、先进医疗器械药品和专业医疗服务团队……”等医疗广告内容,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12万元。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上海智美颜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此前确实因为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某些广告词,如“最好的、最大的”被处罚了,不过公司官网上从未发布过相关的广告,“因为公司的官网一直处于关闭状态,没有开放过。”
天眼查显示,智美颜和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化妆品的销售,营养健康咨询服务,食品销售。张宠是公司法人代表,上海晖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晖邦医院”)是其持股80%的大股东,张宠同时还是上海晖邦医院持股40.5%的大股东。
记者注意到,除了上述处罚,2019年9月12日,上海智美颜和还因违反“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智美颜和公司还曾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被演员林心如起诉。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林心如与上海智美颜和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智美颜和注册经营的微信公众号“智美颜和医疗美容”于2016年8月12日发布了标题为《你的牙还好吗?看看那些年整完牙都美成天仙的女神们》的涉案文章,2017年8月1日发布了标题为《减肥方法与年龄有关?看这些20+、30+、40+的明星都怎么减肥!》的涉案文章,使用多张林心如照片。涉案文章后均有对上海智美颜和的介绍及推广内容,并附有二维码、电话、网址等商业信息。
最终,法院判决智美颜和公司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微信公众号“智美颜和医疗美容”中,发布主推文登载致歉声明,向林心如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合理开支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