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贵州茅台(600519)
事件: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及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定:1)公司投资约155.16亿元建设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可新增茅台酒实际产能约1.98万吨/年,储酒能力约8.47万吨。2)通过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5.23亿元(含税)。此前公司发布股东增持公告,茅台集团将利用部分特别分红资金增持贵州茅台股票,从二级市场增持贵州茅台金额不低于15.47亿元、不高于30.94亿元的股票。
技改项目建成后,可新增茅台酒实际产能约1.98万吨/年。本次项目建设周期为48个月,建设地点位于茅台镇太平村和中华村,规划建设制酒厂房68栋、制曲厂房10栋、酒库69栋及其相关配套设施。21年底茅台酒基酒实际产能为5.6万吨,假设该项目于23年开始动工,预计最快可于25年开始逐步投产,届时茅台酒基酒产能有望接近7.6万吨。此外,茅台酱香系列酒3万吨技改工程、茅台酒厂中华片区15栋酒库续建项目等陆续建成投用,茅台酒、茅台酱香系列酒的市场供给将逐步扩大,为贵州茅台未来发展创造增量业绩和效益,同时也推进酒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发展,带动赤水河地区的白酒配套包装及物流等产业发展,进一步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本次分红为公司上市以来首次特别分红及同一年度内两次分红。今年6月23日,茅台发布公告,向投资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21.675元。此次特别分红实施后,年内单股现金分红将达到43.585元;22年全年分红总额将达到547.51亿元,占2021年度净利润的104.37%。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5.23亿元,占22年Q3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的18%,本次分红后公司账面仍将留有超千亿充足资金,在保障未来发展的同时为股东带来丰厚利益。
此前集团累计进行三次增持,考虑本次增持计划:1)2010年5月7日至2011年5月6日,茅台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8%。2)2012年12月11日至2013年6月11日,茅台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34,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5%。3)2013年9月3日至2014年3月2日,茅台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14,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45%。4)2022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拟于公司特别分红现金红利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5.47亿元,不高于30.94亿元。
疫情扰动下公司经营数据向好,二次现金分红彰显公司财务层面健康发展,重视股东权益,持续分享业绩增长红利能够在近期资本市场强烈波动、白酒板块承压下增强股东长期持有信心;增持计划的再次实施反应了股份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决心,为白酒行业再次释放积极信号,注入坚定信心。截至22年11月21日,茅台酒实现营业收入894.08亿元(含税销售收入1,005.69亿元)。我们预计公司22-24年营收1280.74/1485.64/1719.23亿元,同比增长17%/16%/15.72%,归母净利润623.41/727.47/848.69亿元,同比增长19%/17%/17%,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趋严风险,基酒产能不足风险,食品安全问题风险,公司战略执行不及预期风险,新品销量或营销效果不及预期风险